焚书坑儒(焚書坑儒)
拼音:[fén shū kēng rú]
怎么读:
- [成语解释]
-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建议,下令焚烧《秦纪》以外的列国史记。另外,除医药、卜筮、种树之书外,其他不属于博士官所藏的《诗》《书》等限期交出烧毁。私自谈论《诗》《书》的处死,以古非今的灭族。禁止私学,欲学法令的以吏为师。次年,查出犯禁的方士、儒生四百六十多人,全部坑杀于咸阳。历史上把这两件事叫做焚书坑儒。
- [典故出处]
- 汉·孔安国《尚书序》:“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,焚书坑儒,天下学士,逃难解散,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下》:“并六国,称皇帝,负力怙威,燔书坑儒,自任私智。”
- [成语示例]
- 满清入主中原,焚书坑儒多少次,杀了民族思想的人。 梁斌《红旗谱》四二
- [近义词]
- 焚典坑儒
- [语法用法]
- 作主语、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含贬义
- [正音辨形]
- 焚,不能读作“fěn”。坑,不能写作“炕”。
焚书坑儒的意思 焚书坑儒的拼音怎么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