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菅人命(艸菅人命)
拼音:[cǎo jiān rén mìng]
怎么读:
- [成语解释]
- 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其视杀人,若艾(yì,通“刈”)草菅然。”原意是批评秦二世胡亥把杀人看得像割草一样随便。后用草菅人命形容漠视人的生命,任意加以残害。菅(jiān):一种草。
- [典故出处]
-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十一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
- [成语示例]
- 象某人这样的官,真正是草菅人命了。 清·李宝嘉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七回
- [近义词]
- 杀人如草
杀人如麻
滥杀无辜
- [反义词]
- 人命关天
为民请命
好生之德
- [语法用法]
- 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仗势行凶,不顾别人死活
- [正音辨形]
- 菅,不能读作“ɡuǎn”。菅,不能写作“管”或“奸”。
- [成语辨析]
- 草菅人命和“生杀予夺”,都含有“轻视人命、任意杀戮”的意思。但草菅人命语义重,指轻视人命,任意把人处死或杀人的行为,“生杀予夺”指对人的生命财产可以任意处置的权力,而且还含有“给予人富贵或剥夺人财产的权力”的意思。
草菅人命的意思 草菅人命的拼音怎么读